銷售與運作規劃 銷售與運作規劃是 ERP 系統的第二個計劃層次。在早期的MRPII 流程中是分為銷售規劃與生產規劃(或產品規劃)兩個層次,由于它們之間有不可分割的聯系,后來合并為一個層次。銷售與運作規劃是為了體現企業經營規劃而制定的產品系列生產大綱,按ERP 標準系統要求,軟件應包括這個計劃層次,但由于它主要是由人工方式進行決策并錄人數據,不是由系統運算得出的結果。因此,并非所有的軟件都包括這層計劃功能。銷售與運作規劃的作用是: 1、把經營規劃中用貨幣表達的目標轉換為用產品系列的產量來表達; 2、制定一個均衡的月產率,以便均衡地利用資源,保持穩定生產; 3、控制拖欠量(對MTO)或庫存量(對MTS); 4、作為編制主生產計劃(MPS)的依據。銷售規劃不一定和生產規劃完全一致。例如,銷售規劃要反映季節性需求,而生產規劃要考慮均衡生產。在不同的銷售環境下,生產規劃的側重點也不同。對現貨生產(MTS)類型的產品,生產規劃在確定月產率時,要考慮已有庫存量。如果要提高成品庫存資金周轉次數,年末庫存水準要低于年初,那么,生產規劃的月產量就低于銷售規劃的預測值,不足部分用消耗庫存量來彌補。對定貨生產(MTO)類型的產品,生產規劃要考慮未交付的拖欠定單量(Backlog),如果要減少拖欠量,那么,生產規劃的月產量要大于銷售規劃的預計銷售量。
資源需求計劃
同銷售與運作規劃相伴運行的能力計劃是資源需求計劃(Resource RequirementsPlanning)。資源需求計劃所指的資源是關鍵資源,可以是關鍵工作中心的工時、關鍵原材料(受市場供應能力或供應商生產能力限制)、資金等。用每一種產品系列消耗關鍵資源的綜合平均指標(如工時/臺、噸/臺或元/臺)來計算。ERP 是一種分時段的計劃,計算資源需求量必須同生產規劃采用的時間段一致(如月份),不能按全年籠統計
(未完,待續) |